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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《关于进一步发挥新时代老科技工作者 作用的意见》

时间:2020-06-05 来源:老科技工作者协会

  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,开创老科协工作新局面。近日,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发挥新时代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老科协工作,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提出要求。

    《意见》强调了新时代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原则。指出,老科技工作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和重要人才资源。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新挑战,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势特长,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特别是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。强调做好新时代老科技工作者的工作,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,把开发老科技工作者人才资源纳入人才强省战略之中,进一步完善政策保证措施,使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保持身心健康、安度晚年的同时,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。

    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新举措,搭建平台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畅通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。强调要切实为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、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。鼓励各级老科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,通过下达任务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挥作用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切实加强各级老科协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。县以上老科协组织要实现全覆盖。尤其要选优配强老科协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等领导成员。进一步明确要由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常委分管老科协工作,政府要分工一名联系老科协工作的领导。

    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科协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同级老科协的直接领导,分工专人负责联系老科协工作。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老科协组织和分支机构开展工作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要妥善解决老科协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借用、聘用、办公用房等问题,提升为老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支持各级老科协适应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,多渠道筹集经费,创办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社会管理性、技术性服务项目。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老科协工作提供资金支持,不断拓展老科协组织的发展空间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河北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9年11月29日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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